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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中概况
泉中大事记
泉中律师所大事记

◇ 一九八零年一月,本所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设立,名称为“泉州市法律顾问处”;陈伟煌任主任。

◇ 一九八三年十月,受福建省司法厅奖励,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。

◇ 一九八四年八月,司法部决定法律顾问处改称律师事务所。本所挂牌设立“泉州市华侨事务经济事务律师事务所”。

◇ 一九八六年八月,因原晋江地区改为泉州市,律师所更名为“泉州市鲤城区律师事务所”。伍泗滨任律师所主任。

◇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,受福建省司法厅表彰,荣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。

◇ 一九八九年,经鲤城区财政局、司法局批复,实行自收自支,财务单独核算,自负盈亏。

◇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,所址从鲤城区西边巷迁至鲤城区南俊路。

◇ 一九九一年一月,所址迁至丰泽区温陵路司法大楼。

◇ 一九九一年十月,泉州市律师工作会议在本所召开现场会,介绍本所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经验。

◇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,福建省司法厅、省人事局授予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
◇ 一九九二年一月,曾衍硕任所主任。

◇ 一九九五年,律师所更名为“泉州清源律师事务所”。

◇ 一九九六年八月,被省司法厅、省律师协会评为“福建省先进律师事务所”。

◇ 一九九七年,涂明忠任所主任。

◇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,所址迁至丰泽区田安北路168号金帝大厦四层(现址)。

◇ 二零零零年七月,律师所更名为“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”。

◇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,由国办律师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所。

◇ 二零零六年一月,福建省律师协会党委授予“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”荣誉称号。

◇ 二零一一年二月,省司法厅、省律师协会授予“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荣誉称号。

◇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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